欠款不还 法院强制执行
因为四川玉麒麟酒店有限公司不还钱,昨日上午,成都中院执行法官一行20多人来到该公司采取强制措施,并对酒店进行了搜查。这是成都中院开年以来开展的第一次强制执行行动。 上午9时许,执行法官和法警20余人来到该公司,对总经理办公室、财务室等进行搜查,搜出部分现金、账本等物。执行法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详细询问了公司的收支状况、经营状况,并责令公司负责人将公司收支状况的详细情况书面向法院进行汇报。据悉,2006年9月4日,法院判决成都市玉麒麟实业有限公司向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欠款、违约金等共计7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成都市玉麒麟实业有限公司一直不予还款。法院转而执行与该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四川玉麒麟酒店有限公司。
目前,成都中院已依法将成都玉麒麟公司所有的四川玉麒麟公司15%的股份进行查封,并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评估。此外,四川玉麒麟公司尚欠成都市商业银行城西支行430万元本金及利息未归还,该笔债务自2007年3月进入执行以来一直未清偿。执行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四川玉麒麟公司经营场所虽为租赁,但内部装潢和设施具备一定价值,该酒店仍在公开经营,法院将确认该酒店的相应偿债能力。 放错位置了。请放到成都通里! 欠款不还,只有由法院强制执行呵。 不错,收下了我顶,我顶,我顶其实我还想看到这样的内容~~ :tk_17 :tk_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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